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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健身瑜伽比赛竞赛规程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体育局)、重庆市瑜伽协会
重庆大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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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赛时间:2024年6月14日-16日
(二)比赛地点:璧山区秀湖公园正南门
竞赛项目分为单人(男单、女单)、双人(混双、女双)和集体(5-9人)
竞赛分组
(一)区县团
1.青年组(16周岁至50周岁)
2.常青组(51 周岁至 70 周岁)
3.段位组(设单人和集体项目,不设年龄及性别分组)
(二)单位团
1.院校组(在校学生,16 周岁至 24 周岁)
2.青年组(16 周岁至 50 周岁)
3.常青组(51 周岁至 70 周岁)
4.段位组(设单人和集体项目,不设年龄及性别分组)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1.代表区县(自治县):必须是本地户籍并持有本区(县)身份证人员,持身份证参赛。
2.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必须是本单位、行业在编职工(含合同工),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参赛。
3.代表驻渝部队参赛:必须是本部队的现役军人或武警,持士兵证或军官证参赛。
4.严格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团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上报。对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查实,则取消该团该项目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三)年龄在 16 周岁以上、70 岁以下(1954 年 1 月 1 日-2008年 12 月 31 日)。
(四)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及退役不满三年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常青组需提交赛前 60 天内的体检报告纸质件)。如运动员未经体检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符合本比赛规程有关运动员资格的具体规定。
(一)比赛执行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审定的《健身瑜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试行)》和《健身瑜伽体位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体位标准》)。
(二)根据报名人数进行预赛、复赛和决赛。单人及双人项目参赛人数超过 16 名(对)须先进行预赛、超过 8 名不足 16名(对)进行复赛,不满 8 名(对)直接进入决赛。青年组和常青组的单人项目不足 4 人可并组。段位组不进行预赛和复赛,直接进行决赛。
(三)竞赛体式规定
1.预赛:规定套路,2023 年推出的健身瑜伽四段竞赛套路;自选体式,在《体位标准》第 3-9 级体式中自行选取,前屈、后展类各 1 个,共 2 个体式。
2.复赛:规定套路,2023 年推出的健身瑜伽五段竞赛套路;自选体式,在《体位标准》第 3-9 级体式中自行选取,平衡、倒置类各 1 个,共 2 个体式。
3.决赛:单人、双人项目决赛只进行自编套路的比赛。
(四)集体项目只进行自编套路的比赛。
(五)段位组单人项目只进行规定套路比赛,内容为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发布的 2023 年健身瑜伽段位竞赛套路中(一段至六段);集体项目进行自编套路比赛,内容为健身瑜伽一段至六段体式。
(六)比赛采用 10 分制,体式质量分值 7 分、展示水平分值 3 分。(运动员无需提交难度体式,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
(七)自编套路的要求
1.自编套路体式在《体位标准》中选取,动作至少包含前屈、后展、侧弯、扭转、平衡、倒置六个类别,并合理编排套路。
2.单人自编套路竞演时间 120±5 秒。
3.双人和集体自编套路竞演时间 180±5 秒。
4.编排与音乐契合,有艺术美感,发型整齐、妆容自然且贴合主题。
5.双人、集体项目自编套路须含有肢体连接的体式,运动员配合默契,情感交流自然,且开始和结束须有固定造型。
6.集体项目至少有 3 次队形变换。
(一)比赛音乐
1.预赛、复赛环节和段位规定套路比赛均采用组委会音乐。
2.决赛音乐由运动员自行选择,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有歌词,不得含有唱诵及宗教色彩的内容。
3.请参赛选手将音乐剪辑完成,并标注参赛队名、组别以及项目,以 MP3 格式发送至邮箱:355278457@qq.com,联系人:李柳明;电话:13668478457。
(二)比赛礼仪
1.比赛开始前和结束后运动员须行合十礼;
2.运动员不得唱诵上场、退场。
(三)比赛服装
1.女运动员着贴身瑜伽服,简洁得体,美观大方,能充分展现肢体轮廓和体式细节。
2.男运动员可搭配运动短裤或长裤,不可着浅色紧身裤,不可赤裸上身。
3.不得有宗教、迷信性质的符号。
4.运动员上场比赛须佩戴组委会提供的比赛号码牌。
5.严禁佩戴坚硬、尖锐等容易造成伤害的饰物,如手表、腰带、头饰、耳环等
(一)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资格按《总规程》要求执行,如弄虚作假,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二)每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代表队参赛。
(三)每单位可报 1 队,每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1-2 人,每队参赛运动员人数不限。请务必认真填写报名项目并注明领队、教练姓名和手机号码。每位运动员限报 3 项(双人项目不可同时兼报两项),不接受运动员个人报名。
(四)运动员须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可能发生的伤病),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医疗责任和费用。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比赛,并签订《代表队参赛承诺书》方能报名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自负。
(五)报名后如因故不能参赛或需更换运动员名单,请于赛前 5 天函告赛事组委会,逾期不予变更。
(六)参赛单位需按时报到并参加赛前技术会议,无故缺席者视为放弃参赛。
(七)严格遵守比赛时间,赛前 30 分钟到达检录区域做好准备,最后一次检录未到者视为放弃比赛资格。
(一)各单项团体项目取前 12 名,个人项目录取前 8 名。
(二)段位组(单人)设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3 名、三等奖4 名。段位组(集体)设一等奖 2 名、二等奖 4 名、三等奖 6 名。(段位组名次不计分,且不纳入代表团项目总分)。
(三)团体项目双倍计分,按 13、11、10、9、8、7、6、5、4、3、2、1 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个人项目按 9、7、6、5、4、3、2、1 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四)区县团、单位团按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八名。若遇积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五)大会评选优秀裁判员。优秀裁判员由竞委会推荐 1-2名,经组委会综合评定。
(六)各单项因参赛队不足其录取名次时,依次递减一名录取。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于 6月 10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250173047@qq.com。邮件命名为“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瑜伽报名表(XX 队)”,逾期及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不予接受报名。
报名联系人:
张清均 联系电话:18883399799
朱玉萍 联系电话:15730277725
2.报名所需材料:《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瑜伽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代表队参赛承诺书》,按要求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台胞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参赛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单原件;参赛队员体检健康证明。
(二)报到
各参赛队于 6月14 日下午 16:00 前至重庆市瑜伽协会培训基地报到并按规定顺序进行赛前训练和开幕式彩排,晚上 19:00 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
各参赛队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比赛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进行仲裁。
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选调。
本规程解释权属健身瑜伽比赛竞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