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培训内容及时长
(一)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培训内容以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 ”)编写制定的《中国健身瑜伽初、中、高级教练员培训教材》及运动解剖学、教育心理学、体育管理学等相关教材为准。
(二)中国健身瑜伽初级、中级教练员培训课程时长不得低于 80 小时;高级、国家级培训课程时长不得低于 60 小时。
二、 申报考试条件
(一)申报初级教练员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健身瑜伽 3 段或以上段位证书;
2、完成市级瑜伽协会或指导委认定培训考试单位按以上要求开展的初级教练员培训课程。
(二)申报中级教练员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初级教练员证书;
2、获得健身瑜伽4 段或以上段位证书;
3、完成省级瑜伽协会或指导委认定培训考试单位按以上要求开展的中级教练员培训课程。
(三)申报高级教练员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中级教练员证书;
2、获得健身瑜伽 5 段或以上段位证书;
3、完成指导委或委托授权培训考试单位按以上要求开展的高级教练员培训课程;
4、带领运动员队伍参加全国性健身瑜伽比赛次数至少 3 次(或以上),并累计带队取得 3 次(或以上)单人、双人、集体项目前三名成绩者。
(四) 申报国家级教练员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获得高级教练员证书;
3、获得健身瑜伽 6 段或以上段位证书;
4、从事 5 年(含 5 年) 以上瑜伽教学工作;
5、完成指导委组织开展的国家级教练员培训课程;
6、以下列项中,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带领运动员队伍参加全国性健身瑜伽比赛次数 5 次(或以上),并累计带队取得 2 次(或以上)单人、双人、集体项目冠军成绩者;
(2)在国内超过 100 人(或以上)经地方政府批准的健身瑜伽活动中,担任 3 次以上专家或授课教师(须出具邀请函或参会证明);
(3)瑜伽专著出版(正式出版社出版,且不少于 10 万字,须写明书名、出版社、书号、发行时间、作者顺序等)或瑜伽论文发表(二级刊物发表过不少于 2 篇瑜伽论文,一级刊物不少于 1 篇瑜伽论文,须写明杂志名、出版社、刊号、发行时间、作者顺 序等)。
三、培训与考试
(一)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资格认证须逐级申报。培训与考试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指导委及其审核批准的市级瑜伽协会负责认定该地区初级教练员培训考试单位,考试单位负责健身瑜伽初级教练员的培训与考试工作;
2、指导委及其审核批准的省级瑜伽协会负责认定该地区中级教练员培训考试单位,考生单位负责健身瑜伽中级教练员的培训与考试工作;
3、指导委直接负责认定高级教练员培训考试单位,考试单位负责健身瑜伽高级教练员的培训与考试工作;
4、指导委直接负责健身瑜伽国家级教练员的培训与考试工作。
(二)按学时完成相应教练员等级培训课程,并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通过者,经指导委审核获得“ 中国健身瑜伽等级教练员 ” 资格认证。
四、 申报及考试流程
(一)报名方式。申请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资格认证,考生可向省、市级瑜伽协会认定及指导委认定的培训考试单位进行申报,按要求录入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缴纳技术服务费。
(二)资格审查。指导委及省、市级瑜伽协会认定培训考试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三)培训考试。考生须完成健身瑜伽等级教练员培训课程的全部内容,方可参加相应等级考试。
(四)考评工作。初中高级教练员的考评工作由指导委及省、市级瑜伽协会认定的培训考试单位完成,国家级教练员的考评工作由指导委组织业内专家完成。
(五)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 中国瑜伽官网 ”或海健身 APP 查询考试成绩。
(六)证书发放。省、市级瑜伽协会认定及指导委认定的培训考试单位负责统一申请证书,指导委负责审核考生成绩,将证书统一邮寄至以上培训考试单位。
五、培训考试操作流程
(一)发布培训。通过“ 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培训与考试管理系统 ”输入培训相关信息。
(二)录入信息。培训发布后,省、市级瑜伽协会认定及指导委认定的培训考试单位录入参加培训学员的相关信息。
(三)审核信息。学员信息录入后,省、市级瑜伽协会认定及指导委认定的培训考试单位对其资质进行初步审核,指导委进行复核。
( 四)建立考试。培训结束后,省、市级瑜伽协会认定及指导委认定的培训考试单位应通过“ 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培训与考试管理系统 ”建立考试,并指导学员通过海健身 APP 参加考试。
(五)查询成绩。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可通过“ 中国瑜伽官网 ”或海健身 APP 进行查询。
(六)申请证书。省、市级瑜伽协会认定及指导委认定的培训考试单位按照考试通过人数进行证书申请,考试未通过者,不得申请证书。
六、注册管理
(一)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注册时间:
1、初级、中级、高级教练员须每年注册一次。
2、国家级教练员须每 2 年注册一次。
3、已获得健身瑜伽高级教练员资质的教练员须参加由指导委及委托授权考试单位举办的培训班,通过考试后,将获得中国健身瑜伽高级教练员资格证书。
4、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每 4 年轮训一次。
(二)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注册流程:
1、本人登录“ 中国瑜伽官网 ”线上填写年审注册表。
2、指导委授权考试单位负责审核。
3、未审核通过或延迟年审注册者,将被取消等级教练员资格。恢复须重新申报并参加相应级别的培训考核。
七、奖励和处罚
(一)指导委将根据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的工作表现和所获成绩给予奖励和处罚:
1、指导委将定期举办优秀教练员评选活动,并视客观条件给予荣誉奖励。
2、在中国健身瑜伽培训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指导委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3、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不得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宣扬与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的观点及言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称号。
4、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不得损害指导委形象,对开展健身瑜伽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称号。
(二)指导委将根据省、市级瑜伽协会和培训考试单位的招生及培训考试情况给予奖励和处罚:
1、健身瑜伽教练员培训与考试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指导委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2、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违反《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本细则的培训考试单位,指导委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关闭账号、罚款直至取消培训考试单位资格的惩罚措施。
3、培训考试过程中,如发现培训考试单位对考生成绩造假,胡乱收费,污蔑诋毁指导委及其他培训考试单位的,将视其严重性,予以关闭账号、罚款直至取消培训考试单位资格的惩罚措施。
八、其他
本细则解释权归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所有,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九、报名咨询
电话:13896197766